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内河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、考试和发证管理,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,保障内河交通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》等,我厅编制了《江苏省内河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、考试和发证办法(草案)》。现将该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。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8月17日前,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:
(一)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南京市升州路16号,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,邮政编码:210001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(二)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1303921662@qq.com。
联系人:韩涛,电话:025-52853003、52853122(f)
附件:1. 关于《江苏省内河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、考试和发证办法(草案)》的起草说明
2. 《江苏省内河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、考试和发证办法(草案)》(征求意见稿)
江苏省交通运输厅
2024年7月16日